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大学生艺术节暨纪念升本十周年文体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3-03-12 09:51 来源:团委
各部门、各学院:
为积极贯彻落实学校“地方性、应用型、开放式”办学定位,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文化建设,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;同时配合学校升本十周年纪念活动,现将我校“第十二届大学生艺术节暨纪念升本十周年庆典”文体活动安排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本届“大学生艺术节暨纪念升本十周年文体活动”的主题是“追溯学校发展历程,弘扬文理精神,展示十年办学成果”。活动内容要突出办学特色,充分反映我校师生爱国爱校,求实创新,开拓进取,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,展现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成果和成就,展现我校师生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,做到思想性、艺术性、时代性和创新性的高度统一。
二、组织形式
本届大学生艺术节暨纪念升本十周年文体活动由校党委宣传部、工会、校团委、学生处、教务处主办,具体活动由有关学院、校学生会及学生社团承办。各学院在活动期间结合学科和专业特点,在学校纪念升本十周年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,广泛开展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艺术体育活动。
三、具体活动安排
(一)组织参加团省委举办的第24届“校园之春”大学生艺术节
1.主办单位:校团委
2.承办单位:各二级学院团委
3.活动时间:根据团省委文件安排
(二)组织参加陕西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
1.主办单位:校团委
2.承办单位:艺术学院
3.活动时间:3月20日—5月10日
(三)举办师生、校友书画展
1.主办单位:校工会、艺术学院
2.协办单位:中国书画艺术研究中心、学生社团联合会
3.作品收集时间:3月11日—3月31日
4.作品制作展出时间:4月1日—19日
(四)“巅峰对决”主持人大赛
1.主办单位:商学院
2.活动时间:3月11日—4月20日
(五)经典诗词、散文吟诵会
1.主办单位:文学院
2.活动时间:3月11日—4月20日
(六)“薪火永相传,校史我来讲”校史讲解大赛
1.主办单位:文化与旅游学院
2.活动时间:3月11日—4月20日
(七)校园歌手大赛
1.主办单位:校学生会
2.活动时间:3月11日—4月20日
(八)舞蹈大赛
1.主办单位:幼儿师范学院
2.活动时间:3月11—4月20日
(九)摄影作品展
1.主办单位:校工会
2.协办单位:学生社团联合会
3.作品收集时间:3月11日—3月31日
4.作品展出时间:4月1日—4月19日
(十)大学生篮球赛
1.主办单位:教育学院
2.活动时间:4月1日—4月30日
(十一)“文理杯”西安高校校长乒乓球赛
1.主办单位:校工会
2.协办单位:党政办公室、教育学院、产业集团
3.活动时间:4月27日—4月28日
(十二)社团活动月
1.主办单位:社团联合会
2.承办单位:各学生社团
3.活动时间:4月8日—5月8日
(十三)春季田径运动会
1.主办单位: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
2.活动时间:4月17日—4月19日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各部门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广泛宣传、积极组织动员师生参加各项活动,具体活动主办单位要认真策划,并于3月15日前将具体活动实施方案报送校团委。
(二)各部门、各学院要对各项活动的开展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,结合部门工作职责,积极为主办单位和参加师生提供优质服务,保证本届“大学生艺术节暨纪念升本十周年文体活动”的顺利开展。
(三)各主办单位要精心组织相关活动,收集整理活动资料、进行及时有效地宣传报道并做好总结工作。
五、组织领导
“第十二届大学生艺术节暨纪念升本十周年文体活动”组委会:
主任:李 军
成员:张秦川 杨国栋 王从珂 张智敏 魏 奇
梁瑜霞 张 丹 李海民 郭 涛 王志强
刘迎接 马 伟 杨文秀 肖胜利 成 瑶
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
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校团委,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,办公室主任由成瑶同志兼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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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3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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